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7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于1997年12月1日上午 在福建省永 安市我司招待所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53名,代表股权数147238494股,占公司总股 本64.46%,大会一致通过两个议案。福州市至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作现场见 证,大会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一九九七年配股议案
    1、96年末公司股本总额22839.2904万股,其中(1)国家股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 府闽政办[1997]201号文和福建省另有资产管理局闽国资[1997]100号文, 作出承诺 完全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2)法人股东337.26万股,已由各法人股东作出承诺完全 放弃本次配股认购权;(3)社会公众股东和去年国家股转配受让股东按10:3 比例配 股,社会公众股东可配售2221.23万股;原国家股转配部分可配售175.029万股, 本次 实际可配售2396.259万股,对股东未认购部分,由本次配股承销商包销。
    2、本次配股股价为4.50元。
    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工程。(扩建 一条日产2000吨的新型干法窑外分解水泥熟料生产线, 该项目已获国家经济贸易委 员会国经贸改[1997]642号文批准)
    4、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至1998年6月30日。
    5、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项。
    二、审议通过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董事卓秋弟先生因工作调,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其辞去董事及副总经理职 务,增补黄建民为公司新任董事。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日
    黄建民,男,40岁,研究生学历,曾任福建省建材工业局人事处干事,福建省 建材工业设计院党支部书记,福建省尤溪县县委副书记,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 经理助理,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现任福建省建材工业总公司 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