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5年8月26日在福州建福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8月16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周国萍因出差委托黄建民出席,独立董事于宁杰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颜永明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黄建民董事长主持。经审议,均以9票同意(含委托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上半年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母公司2005年度预算的报告》
    根据母公司本年1~7月生产经营的实际及完成原预算的情况,同意调整母公司8~12月生产经营计划,并依此调整母公司本年度预算。母公司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为:全年产、销计划不变(均为335万吨),计划主营业务收入85,075.37 万元,计划成本及费用87,627.57 万元。其中母公司8~12月有关预算为:计划主营业务收入40,619.61 万元、计划成本及费用(不含主营税金及附加)40,137.24 万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2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续保的议案》
    同意继续为厦门金福鹭建材有限公司(金福鹭公司)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自2005年9月12日~2006年9月11日。具体贷款行由该公司洽谈商定。
    金福鹭公司系本公司拥有92.8%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原为其在建行厦门市分行的银行授信2000万元提供的担保将于2005年9月11日到期。
    五、审议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泉州建福酒店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水泥主业发展,经审议,原则同意转让我司所拥有的泉州建福酒店有限公司50%的股权。会议授权公司总经理洽谈有关转让事宜,并按有关规定具体办理有关审计、评估事项。
    泉州建福酒店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89万元,系由我司和泉州市化建物资有限公司各出资50%。该公司200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12.50万元,负债总额为507.8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65万元,2004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67万元、净利润4.32万元。我司200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其投资初始成本为94.8万元,投资净额为2.3224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