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80%权益的福建省永安金银湖水泥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1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永安市支行签订了编号为(永)农银借字(2005)第35901200500004297的《借款合同》。该借款种类为固定资产贷款,借款用途为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整。借款期限: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8年8月、2000万元到期日为2009年8月、5000万元到期日2010年5月。上述贷款均已发放。
    上述贷款系由本母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05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