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定于1993年11月22日下午3时(星期一)在福州温泉大饭店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公司筹建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产生董事、监事会成员;
    4、通过公司股票上市决议。
    二、出席人员登记办法:
    1、凡持有本公司社会公众股壹万伍仟股(15,000)以上的股东(含壹万伍仟股),请凭本人身份证及缴款收据事先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大会出席证。凡持股不足壹万伍仟(15,000)股,可几人凑足壹万伍仟(15,000)股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并持各个人的股款收据,也可委托授权其它股东代表行使权利,股东代表不能出席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
    2、凡持有公司法人股伍万股以上的法人股东(含伍万股),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股金收据事先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大会出席证。法人代表不能出席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表。
    3、登记时间:1993年11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凡交完股款后即可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7号华闽大厦8楼本公司股证办。
    联系电话:(0591)561244 邮编:350003
    传真: (0591)559103 联系人:张建惠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