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建华散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公司”)系本公司与武汉市武物建筑材料经贸公司(以下简称“武物公司”)于2002年2月以债权置换股权而合资成立的一有限责任公司(详情请见2001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件公告》)。其中,本公司投资1,227.23万元,占40.91%的股权。建华公司成立后经营不到一年,其经营场所被武汉市政府划入旧城改造储备用地。鉴于此情况,本公司与武物公司达成协议,同意解散建华公司。至2003年末,公司投资1,227.23万元已收回,其中收回现金1005万元,余下部分以设备设施抵价收回。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