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召开。9名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经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一)通过关于受让华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华新红旗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联方董事已回避表决)。详情请另见公司临时公告2002-010号。
    (二)通过修订后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通过关于成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时间2002年12月20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受让华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华新红旗水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审议修订后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审议修订后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审议修订后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3、4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关于成立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详情请见附件一。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2年12月4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2年12月9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2月4日)。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请见附件二。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2年12月18日、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中国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可亲自于登记日到达上述地址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王璐女士 彭普新先生。
    联系电话:0714--6224971转8471
    传真:0714--6235204
    邮编:435002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0日
    附件一: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委员会(7人):
    李叶青(召集人) 陈木森 Urs Bieri Gerard Letellier
    纪昌华 胡曙光(独立董事) 谢获宝(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3人):
    谢获宝(独立董事、召集人) Gerard Letellier 张天武(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3人):
    胡曙光(独立董事、召集人) 陈木森 张天武(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胡曙光(独立董事、召集人) 谢获宝(独立董事) Paul Tha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