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1994年11月26日上午九时在湖北黄石华新宾馆召开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 司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半天。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公司发行B股进展情况的报告;
    2、审议董事会提议的1993年11月至1994年10月期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每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2.20元的方案。
    二、出席资格
    截至1994年11月18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5万股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出席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持有5万股以下股份的股东, 多人合计达到 或超过5万股的,可自行协商产生一名代表行使表决权。
    三、报名登记
    凡有资格出席大会的股东,请于1994年11月25日上午九时前持有效股权凭证、 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证券部办理报告登记手续。
    四、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电话:0714-224971转418或474
    传真:0714-235204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