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9152.688万股,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29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黄石分行,为华新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自2002年9月16日至2005年9月30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华新集团有限公司曾于2001年5月8日向交通银行黄石支行质押国家股1600万股,两次质押国家股共计45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7%。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