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1994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公司决定于1994年6月27日上午9时, 在湖北省黄石市华新宾馆召开199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调整股本及其它 事宜。
    凡截止1994年6月24日下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央登记系统在册, 持有本公司 股票5万股(含)以上的股东(不足5万股可共同委托一名股东),在会议报到时持 股权凭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到会议报到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出席证。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