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1996年6月28日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1995 年度分红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现将分红派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A股股权登记日:1996年7月29日;除息日:1996年7月30日。
    二、B股红利按1996年7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 1: 8 .3221折算以美元支付。B股最后交易日:1996年7月29日;除息日:1996年7月30日; 股权登记日:1996年8月1日。
    三、A股社会个人股和B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 具体发放日期由该公司另行公告。
    国家股、法人股的红利将于1996年8月5日至30日由本公司财务部发放。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