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董事长陈木森先生的召集与主持下,于2006年5月19日在公司注册地湖北省黄石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计8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1751316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3%。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891923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16%;B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计859392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17%。上述股份登记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及记名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93703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同意891923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177972股、弃权0股、反对0股);关联方股东Holchin B.V.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同意1751316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同意891923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85939272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1316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同意891923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85939272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四、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1316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同意891923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85939272股、弃权0股、反对0股);
    五、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131652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其中,A股同意89192380股、弃权0股、反对0股;B股同意85939272股、弃权0股、反对0股)。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彭和平、张粒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意见。其见证意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