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香港商报》上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中有关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的表述有误。原表述为“2005年3月27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现更正为“2005年3月29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