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5月4日,本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HOLCHIN B.V.的通知,HOLCHIN B.V.已于2005年4月29下午,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购买了本公司B股8,761,300股,这次增持的B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67%。截止2005年5月12日完成股票过户手续后,HOLCHIN B.V.将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5,761,3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6.11%,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