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4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召开。6名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另3名董事回避了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华新阳新水泥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关联投资的议案。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4年12月15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湖北省黄石市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7楼会议室。
    3.会议议案:
    审议关于设立华新阳新水泥有限公司及与之相关关联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登的“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投资公告”(临2004-013)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2004年12月2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4年12月7日下午3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2月2日)。股东本人如不能出席本次大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见附件一。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12月13日、1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中国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897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或护照可亲自于登记日到达上述地址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王璐女士、彭普新先生。
    联系电话:0714-6328471
    传真:0714-6235204
    邮编:435002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1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种类和数量: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