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阿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26 日在阿钢集团召开通讯方式临 时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人股股东代表以及部分股东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代表股份为82,9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3%, 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阿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低成本扩张,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解决社会再就业 问题,投入流动资金3000万元并以每年240万元(20万/月)的租金,对停产整顿濒临破 产的哈尔滨轧钢厂闲置三年的线材轧钢生产线租赁经营三年。租赁资产包括哈尔滨 轧钢厂线材生产线的厂房,设备,原料场地,成品现场等资产(1997年末资产总额3304 万元)。租赁期间哈尔滨轧钢厂不得将资产转租他方。 阿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租 赁生产前,经过双向选择,须择优先安排哈尔滨轧钢厂下岗职工800-1000人再就业。
    阿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经营哈尔滨轧钢厂线材生产线后, 可年增线材产量 20万吨,销售收入5亿元,利润2000万元,公司1998年预测生产线材10万吨, 按钢坯到 厂含税价格2000元/吨,钢锭到厂含税价格1730元/吨,扣除生产成本,三项费用,租赁 费用等成本费用项目支出后,单位利润80-100元/吨,利润总额800至1000万元, 销售 收入2.5亿元。
    上述议案同意股份为82,902,000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黑龙江省阿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