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作 出决议,董事会拟增设2名独立董事(详见2001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治国、王本忠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已对王治国、王本忠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王治国、王本忠先生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特此推荐。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