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26 日 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0年末总股本3898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 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每10股派现金0.24元,共计派发红利1,169万元。
    二、派息对象:
    截至2001年6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1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22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3日
    四、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中个人投资者由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 红利为每10股派发0.24元;机构投资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发0.3元; 均由上 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 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将股利直接划入各股 东帐户。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 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 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2、法人股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派发0.3元,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82899731
    传真:010-82899731
    地址:北京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东路33号(北京2657信箱)
    邮政编码:100084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