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利华"或"公司")因2002年、2003年和2004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5年5月20日起暂停上市。2005年9月7日,公司向本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本所于9月14日受理。
    本所上市委员会对科利华的股票恢复上市申请进行了审议,经讨论,各位委员基于独立的专业判断,做出了不同意科利华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所决定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05年12月31日起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