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5年6月6日,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在北京科利华网络大厦五楼会议厅召开,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人,代表股份186100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3%,无流通股股东参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4年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改聘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新一届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逐一审议了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宋朝弟、郑永柏、邵玉峰、周红、范志明、吴志红、唐卫江、王本忠、王治国、陈宝英、南月香等十一位的任职资格,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均为186100820股,反对的均为0股,弃权的均为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均为100%。
    9、《关于监事会换届并提名新一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大会逐一审议了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程云舟、宋勇梁、轩家祥等三位的任职资格,其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的股份均为186100820股,反对的均为0股,弃权的均为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均为100%。
    10、《关于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关于存货盘亏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3、《关于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4、《关于阿钢分部帐面存货处理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5、《关于调整坏账估计比例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6、《关于特别计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7、关于公司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恢复上市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为186100820股,反对的0股,弃权的0股,同意的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望开雄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律师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