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收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召开相关股东会议进行表决的批复》(甬国资发[2006]6号),同意我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