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28日上午在宁波市扬善路51号宁波金港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3人, 代表股份37053.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1187.5万股的72.3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将自筹资金购置1艘7万吨级和1艘3.5万吨级二手散货轮调整为自筹资金2.8亿元人民币左右从境外购置2艘4万吨级二手散货轮的议案》(同意股数37053.655万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 %;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0 股)。
    公司聘请的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专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