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4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的《关于自筹资金2亿元人民币左右新建两艘2万吨级散装货轮的议案》表示赞同。
    为抓住浙江省建设水运强省的有利时机,适应我国对外贸易增长和沿海火力发电厂发展对电煤运力需求不断增长的需要,同时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提高运输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自筹资金2亿元左右人民币新建两艘2万吨级散装货轮,主要投入国内沿海、长江的散货运输。经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年利润净额680万元左右,投资回报率3.5%左右,投资回收期9年左右。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该新建项目,提议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