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日上午在宁波市扬善路51号宁波金港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37055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511875000股的72.3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采用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筹资金1300万美元左右从境外购置1艘7万吨级二手散货轮的议案》;(同意股数37055035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自筹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左右从境外购置1艘3.5万吨级二手散货轮的议案》;(同意股数37055035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董(监)事薪酬、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方案》;(同意股数37055035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公司聘请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报备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