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7日在杭州浙江西子宾馆会议室举行。本次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晓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名单为(按姓氏笔划排序):杨全、费晓鸣、董军(简历附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二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推荐产生;
    三、审议同意《2002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四、审核同意《2002年年度报告》及《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确认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审核同意《2002年度财务决算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同意《关于聘请上海长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审议同意《关于放弃公司〈2002年增资配股方案〉的议案》;
    七、审议讨论了公司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其他有关议案和决议,认为这些议案和决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议事制度齐全有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2、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公司2002年度利润比上年下降31.93%的主要原因是:经营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终止。
    3、监事会经过审查确认,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节余款已全部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4、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5、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没有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全先生,35岁,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办会计,现任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费晓鸣先生,52岁,大专学历,政工师职称,历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宣传科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工会主席,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董军先生,30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群办主任,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现任宁波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团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