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3月23 日在宁波金港 大酒店会议室举行。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费晓鸣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形成如下决 议:
    一、监事会认为,公司议事制度齐全有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行为。
    二、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00年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三、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原用于建造两艘5400吨级散装货 轮项目,因市场变化因素,变更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将在建的两艘5400吨级散 装货轮以2920万元价格转让,转让所得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计6000余万元,用于从 国外购买一艘18000 吨级二手散装货轮投入承运电煤为主的国内沿海运输航线)。 变更程序合法有效。
    四、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1999年增资配股方案及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已按股东大会决议于2000年度实施完毕。
    五、监事会经过审查,认为公司2000年度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协议 执行,是公开、公正、公平的,没有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关于在建的两艘5400 吨级散装货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 总公司议案,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关联方董事和公司200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联方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转让价格根据船舶建造进度按照实际投入额协商确定。 此项转让根据转让协议已于2000年度完成;
    2、公司于2000年10月19 日与控股股东宁波海运(集团)总公司由浙江省工商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介订立委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3000 万元, 期限自 2000年10月19日起至2001年10月18日止,年利率6.7275%。 截止本年度末尚未结算 利息。
    六、监事会经过审议,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方案和关于增选高尚全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按《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监事会还审议讨论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其他有关议案和决议, 认为这些议案和决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切实可行的, 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