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9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并确认。会议于2006年9月8日和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在保证公司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审议表决。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以不低于4040万元的价格退出公司持有上海邦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4000万元股权的议案》。
    专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