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9日在黄龙饭店紫荆厅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2002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原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新民先生因工作繁忙,工作单位与公司分处两地,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职。现改选张秀芳女士为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监督,现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以及对股东大会议案、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依法规范运作。公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