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股东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 该公司为向金华市城区农村 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3600 万股质押给金 华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质押期限为2002年6月14日至2003年6月30日; 同 时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28.36 万股质押给金华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 联合社,为金华市通和实业有限公司向该社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 期限为2002年6月14日至2003年6月30日。上述两笔质押已于2002年6月14 日在中国 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对此分别出具了编号为NO.SHZ020251、NO.SHZ020252的证券质押登记证 明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