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收到表决票11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1张,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12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修改
    表决情况: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根据与证监会的沟通结果,为了完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包括:
    <一>、修改行权业绩条件
    1.2006--2008年,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净利润分别比2005年增长30%、60%、100%且
    2、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达到或超过15%且
    3、公司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比上一年度达到或超过5%。
    <二>、修改激励对象的行权安排
    在满足行权条件下:
    1、授权日后第二年可以行权股票期权为已授权部分总量的40%
    2、授权日后第三年可以行权股票期权为已授权部分总量的40%
    3、授权日后第四年及以后可行权年度可以行权股票期权为已授权部分总量的20%。
    详见《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