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1年5月24 日分别 与深圳市瑞银润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原持有浙江天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然”)法 人股2788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33%,是第三大股东。此次本公司以协议方式将 2788万股中的2500万股(占浙江天然总股本的9.27%),分别转让给深圳市瑞银润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向深圳市瑞银润泰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转让1500万股(占总股本5. 56% ); 向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 1000万股(占总股本3.71%);每股转让价均为人民币2. 591元。股权转让完成后, 本公司仍持有浙江天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288万股(占总股本1.07%)。
    二、根据协议, 本公司与承让方深圳市瑞银润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定的转让 总金额为3886.5万元;本公司与承让方浙江金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商定的转让总金 额为2591万元。两项交易支付方式均为现金方式,承让方均已于2001年5月24日, 付 清全部转让价款。
    三、目前和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 人员未持有浙江天然流通股份、也未发生买卖浙江天然流通股份行为。
    四、本公司此次出让的浙江天然法人股无抵押、质押和其他法律争议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中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