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4年12月20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12月31日召开。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浙江易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浙江易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以600万元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信息控股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以浙江易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基础,定价合理,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