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接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预中标通知书》,告知公司被确定为“包头第二热电厂脱硫装置总承包工程”项目预中标单位,预计该项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亿元。公司现已开始进行签订合同的相关准备工作。
    公司将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