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4年2月6日共同下发的发改高技〔2004〕208号文《关于发布2003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将尽快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落实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