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释义:
    公司: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信:上海金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金信信托: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98%的股份
    二、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4年2月4日与上海金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将所持有金信信托1亿股股份 占金信信托总股本的9.98% ,全部转让给上海金信,双方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04年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收到表决票10张,独立董事张国煊因出差在外,无法联系未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9.98%股权的决议。
    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方情况:
    上海金信成立于2003年11月6日,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419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法人代表葛政,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资产委托管理 除金融业 。
    四、交易标的情况:
    金信信托成立于1993年5月19日,注册地金华市西市街111号,注册资金10.18亿元,法人代表葛政,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人民币信托投资、信托理财及融资租赁等。
    截止至2003年12月31日,金信信托总资产为83.91元,净资产为11.39亿元,总负债为69.0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44亿元,净利润为0.65亿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交易合同的内容及定价情况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一致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金信信托的法人股1亿股按每股1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上海金信,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1亿元。股份转让价款全部以现金支付,上海金信在协议生效后9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价款全部划入公司指定帐户。
    本次出售资产的定价由交易双方协议商定,未经资产评估。
    六、备份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