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3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5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与《中国证券报》上,现将方案实施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以2002年末总股本478260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计28695652.74元,尚余可分配利润89535731.93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因此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48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发放年度:
    股权登记日:2003年7月18日
    除息日:2003年7月21日
    红利发放日:2003年7月25日
    发放年度:2002年度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3年7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1、法人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办法:
    电话:0571—87950588转324、325
    传真:0571—87950117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5号写字楼C座12楼
    联系人:张建华、许克菲
    六、备查文件: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