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天会审〖2001〗第323号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00年12月31 日)的投入情况 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我们的责任是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专项报告。 本专项 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 要求出具的。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审慎调查, 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 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999年9月15日至9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 62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系统以1998年末总股本9,912.4067万股为基数按10:1.5151的比例向全体 股东配售股份,每股面值1元,配售价为每股10.00元,共计可配售股份1,501.8798 万 股,实际配售738.9933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376.50万股。 上述现金配 股款于1999年9月29日完成缴款。截至1999年9月29日,实际募集配股款73,899,330 .00 元 ,按承销协议及有关规定扣除承销手续费、上网手续费和其他发行费用等2 ,300,117.00元,实际取得募股资金净额71,599,213.00元,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验证确认并出具浙天会验〖1999〗第96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单位:人 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时间1.投资开发年产180吨农用链 1,480.00 1,484.88 1999-2000年
霉素项目
2.投资开发年产2000吨硅酸盐 2,880.00 2,861.53 1999-2000年
生物钾复合菌项目
3.弥补在建项目年产2000kg 2,000.00 2,000.00 1999-2000年
阿佛菌素项目、5%(A)井冈霉
素粉剂项目、赤霉素系列制剂
项目流动资金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80.00 780.00 1999-2000年
合 计 7,140.00 7,126.41
实际投资项目 完工程度 实际投资比例〖注1〗
1.投资开发年产180吨农用链 100% 100.33% 〖注2〗
霉素项目
2.投资开发年产2000吨硅酸盐 100% 99.36% 〖注2〗
生物钾复合菌项目
3.弥补在建项目年产2000kg 100% 100.00%
阿佛菌素项目、5%(A)井冈霉
素粉剂项目、赤霉素系列制剂
项目流动资金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0% 100.00%
合 计 99.81%
    〖注1〗:实际投资比例系按照实际出资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的比例计算。
    〖注2〗:截至2000年12月31日上述工程均已完工,业经海宁凯达信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并出具海会审字〖2000〗第249号审计报告, 但仍有对方已开票尚未支付工 程款689.45万元,2001年1-2月已支付工程款252.21万元。截至2001年2月24 日投资 开发年产180吨农用链霉素项目累计投入1,484.88万元,占承诺投资金额的100.33%; 投资开发年产2000吨硅酸盐生物钾复合菌项目累计投入2,861.53万元, 占承诺投资 金额的99.35%。
    贵公司前次实际募股资金为7,159.99万元,截至2000年12月31 日累计已投入项 目或补充流动资金为7,126.41万元,占前次实际募股资金的99.53%。
    (二)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涉及贵公司各年报告(包括中期报告) 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贵公司各次披露的内容与审核结果相符, 截至2000年12月31日对照情况见下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信息披露计划投资金额 实际使用金额 差 异
1. 投资开发年产180吨农用 1,480.00 1,484.88 4.88
链霉素项目
2. 投资开发年产2000吨硅 2,880.00 2,861.53 -18.47
吨硅酸盐投资开发年产2000吨
硅酸盐生物钾复合菌项目
3. 弥补在建项目年产2000kg 2,000.00 2000.00 0.00
阿佛菌素项目、5%(A)井冈霉素
粉剂项目、赤霉素系列制剂项目
流动资金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80.00 780.00 0.00
合 计 7,140.00 7,126.41 -13.59
    (三)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此次配股申报材料中董事会《关于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内容做逐项对照,两者相符。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有关说明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与前次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一致。
    本专项报告仅供发行人为本次配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 将本专项报告作为发行人申请配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对本 专项报告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翔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大为
    报告日期:200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