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章程、独立董事陈建根、独立董事沈寅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五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马炎董事长主持,会议经表决以全部赞成票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2002年8月20日通过的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关于成立房地产公司》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8月22日的《上证报》、《中证报》),公司与自然人宋光曙、海宁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组建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暂名),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宋光曙出资13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海宁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因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暂名)注册资本只有3000万元,考虑到本次开发房产所购江苏江都经济开发区556亩土地价值较大,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解决购买土地的资金缺口,我公司决定以闲置资金3000万元,短期投资给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暂名),期限为一年,用于购买项目开发用土地。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