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2001年末总股本106,5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元现金红利(含税)〖按公司2002年配股后总股本117,094,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19元现金红利(含税)〗,需用未分配利润21,302,800元,红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为31,746,960.05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发放年度:2001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2年7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以本公司2002年配股后总股本117,094,8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0.1819元红利。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每股发放红利0.182元。
    4、每股税后红利金额:以本公司2002年配股后总股本117,094,850为基数,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46元;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82元;持非流通股的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1819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7月15日
    2、除息日:2002年7月1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22日
    四、红利领取办法:
    1、国家股及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7038237
    传真:0573-7035640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硖石镇西山路598号7楼
    邮编:314400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