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一致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操作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日披露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文件,并公告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