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5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志廉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关于出售扬州市中远房产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项资产的出售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为原则,未发现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行为。
    三、关于为桐乡钱江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核销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坏帐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