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3年第8次会议于2003年10月31日下午3时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共9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回避表决董事2人。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7位董事的表决票,以6票同意,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与张家港保税区星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合作经营协议》(2003年1月2日);
    2、《合作经营协议》(2003年3月27日)。
    因该两项《合作经营协议》涉及重大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披露(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之本公司“临2003-013号”《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在本次的董事会表决中,关联董事叶效良、郭家骏二人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