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外服公司)为张家港保税区佳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佳运公司)代理信用证业务,由于佳运公司法定代表人颜中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因此,外服公司与佳运公司代理信用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涉及外服公司预收佳运公司349.98万美元及130万人民币保证金,至2006年末,外服公司预收佳运公司各项保证金折合人民币余额为1350万元。
    ●外服公司不为包括银行在内的任何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承担资金担保的风险。外服公司不代理和不参与佳运公司对货物的购销。
    ●2006年10月20日后至2007年4月14日前,公司董事会未召开会议,故未对该交易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对该次交易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颜中东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以7票同意,1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0票反对,批准了该项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外服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问题,同时增加本公司的利润来源,2006年8月,外服公司启动了贸易代理业务。该业务全部采用美元或人民币全额保证金方式进行。
    2006年,外服公司代理了佳运公司多笔信用证业务,由于佳运公司法定代表人颜中东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因此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张家港保税区佳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颜中东,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化工原料为主的转口贸易等。
    三、关联交易金额和收取交易代理费的情况
    外服公司为佳运公司提供贸易代理服务,为支付贸易代理业务相关的信用证保证金和预付款,以及规避风险,外服公司向张家港保税区佳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额收取保证金,业务累计金额为3436.56万元,至2006年末,外服公司预收佳运公司各项保证金折合人民币余额为1350万元,该业务共收取代理手续费19.65万元。
    四、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该交易为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是以我公司盈利为目的,不损害公司的利益;
    2、该代理业务的保证金主要为佳运公司提供,公司不为包括银行在内的任何一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公司不承担资金担保的风险;
    3、外服公司收取的为中介代理费,不代理和不参与佳运公司对货物的购销。
    4、代理业务共收取佳运公司代理手续费19.65万元。
    五、该关联交易批准情况
    该关联交易得到了公司董事会2007年第1次会议的批准。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彭良波发表的意见:"关联交易应在以下前提可以做,一是在董事会批准累计金额范围内;二是按规定披露;三是绝对规避开证风险。如果以上方面不能同时做到,应停止开展该项业务。四是授信开票额度,应专项用于外服企业对应的业务范围内。"
    独立董事薛镭发表的意见: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为外服公司,应避免风险,故对方应采取相应担保措施确保公司财产不受风险影响,且应按规定披露。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关联董事颜中东在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中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2007年第1次会议决议;
    2、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报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