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案》,该提案提议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二○○六年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决定于二○○七年二月十一日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
    具体事项为:
    1、会议时间:二○○七年二月十一日上午九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十五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内容:
    审议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案》,
    提议聘请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4、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二○○七年二月五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 登记地点: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十五楼A座1506号。
    登记时间:二○○七年二月八日至二月九日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
    6、公司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十五楼A座1506号
    邮政编码:650011
    联系电话:(0871) 3186316
    传 真:(0871) 3186312
    联 系 人:肖功伟 刘 露
    7、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二月十一日召开的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行使表决权委托: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