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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项目:公司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06-06-22 打印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4家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06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层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的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22日和2006年6月29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06年6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6月26日)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帐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刘露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15层1506

    邮政编码:650011

    电话:0871-3186316/21

    传真:0871-3186312

    3、登记时间:2006年6月29日-6月30日的每日9:00-17:00, 7月3日的9:00-14:3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6月30日、7月3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794;投票简称:保税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议案                                                 申报价格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代表弃权。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公司截至200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24日至2006年7月3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2日

    附 件:(复印、传真件有效)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的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如果本人/本公司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则对征集的授权委托将自动失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在选定的意见栏内打"√"。只能选择一种意见,多选择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股东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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