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5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六届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肖池权女士因公出差委托罗云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董事袁胜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孙志拥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罗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议如下:
    1、经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罗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2、经董事长罗云先生提名,聘任易从先生为公司总裁;
    经总裁易从先生提名,聘任周晓川先生、董和平先生、梁好先生、李云川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董事长罗云先生提名,聘任鹿彪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一次董事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经董事长罗云先生提名,聘任易从先生为公司总裁;经总裁易从先生提名,聘任周晓川先生、董和平先生、梁好先生、李云川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孙志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经审阅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以上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严廷林邹宪君袁胜华    200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