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记载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29日上午10:00在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7177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5300000股的68.16%;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利润-80,586,385.97元,本年度结转本期末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为-89,598,905.62元。2002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坏账计提及减值准备款》的议案
    本公司2002年度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及减值准备款为14,568,054.15元,计提为专项坏账准备。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7、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增加“主营业务相关的进出口经营权(出口本企业自产产品;进口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相关技术)”。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8、审议并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继续聘请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7177690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不同意0股,占表决权总数的0%。
    本公司聘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刘显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