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5月21日在公司本部招待所2号 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52人,代表股权 5534. 335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 8100万股的68.3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经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1997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19702808.61元,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970280.86元, 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1970 280.86元,年未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6007221.21元, 决 定按年末总股本8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送3股,红股总数为2430 万 股,尚余利润21707221.21元转入下年度分配。 该方案尚须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后实 施。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根据董事会提名,增补官龙云先生为公司董事,聘任鹿彪先生为董事会秘 书,同意聘任四川会计师事务氮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注:官龙云先生简历
    官龙云先生,32岁,中共党员,工程硕士,历任首钢总公司带钢厂副厂长、科 研部副部长、中国南方证券公司发行部项目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投资银行部总 经理、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作中国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分公司总经理。 所持本公司股票数为零股。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