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闫子骏、罗宾因在外出差未到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田心和先生主持,符合有关议事规定。会议经讨论决议如下:
    1、公司董事长田心和因工作需要在宜宾纸业集团任职,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选举赵联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2、公司董事、总经理闫子骏先生因工作需要在宜宾纸业集团任职,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董事、副总经理罗宾先生因工作需要在宜宾纸业集团任职,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张君兰女士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
    3、经公司董事长赵联盟先生提名,同意聘任董事赵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赵琳先生提名,同意聘任罗伟先生、梁好先生、方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伟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特此公告
    附:新聘高管人员简历:
    罗伟,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学学士,1986年参加工作,历任宜宾市财政局商贸科科长、宜宾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宜宾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
    梁好,男、3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抄车间工艺技术员、三抄车间副主任、四抄车间副主任、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调度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方云,男、40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经济师,1981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11日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02年11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田心和辞去董事长、董事,阎子骏辞去董事、总经理,罗宾辞去董事、副总经理,张君兰辞去财务负责人的辞职议案。选举赵联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赵琳为总经理,罗伟、梁好、方云为副总经理、聘任罗伟为总会计师(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系因工作原因。
    2、董事长选举程序合法。
    3、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上述人员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独立董事(签名):严廷林 邹宪君    200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