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9日在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7名,委托出席会议的董事2名。 本次会议由于本 公司董事长田心和先生外出进行项目考察,特委托公司董事、 总经理闫子骏先生主 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木资产的议案》。为妥善 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双方经营活动,促进公司林纸一体化发展, 解决 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拟受让宜宾 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378.6公顷、储蓄量260840立方米经济林木资产。会议审议《宜 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木资产转让协议书》, 依据四川新源资产评估事务所川新资 评报字(2001)第038号对协议资产的评估,四川省财政厅政财会(2001)〖272 〗 号《关于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部份资产评估合规性审核意见的通知》确认价值为 6567.97万元人民币,双方同意协议资产的转让价格为6567.97万元。 鉴于此次行为 构成关联交易,其关联董事田心和、闫子骏、章凌厉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该议 案尚须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和四川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生效。详细情况详见关联交易 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01年12月30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厅
    3、会议内容:审议《关于受让宜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林木资产的议案》
    4、出席会议资格:
    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②截止2001年12月13日收市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5、会议登记办法:
    ①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 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 进行登记(电话委托登记不予受理)。
    ②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③登记时间:2001年12月27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00),与 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④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岷江西路54号
    联系人:陈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831-3560589
    传真:0831-3561965
    邮编:644007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