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与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于2004年8月10日签订《关于解除直接购售电的协议》和“云发改价格[2004]588号”文(《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的要求,从2004年7月1日起,公司所属马龙事业部、沾益分公司、华宁分公司以过网方式直接向云南滇能(集团)控股公司购售生产用电的协议停止执行。同时从2004年7月1日起公司按“云发改价格[2004]588号”文的规定,直接向云南电网公司购买生产用电,电价从0.2648元/千瓦时(含税)上升到大工业目录电价0.346元/千瓦时(含税)执行,并从2004年8月1日实行丰枯、峰谷电价。目录电价上调后,公司生产用电每千瓦时上涨0.0812元(含税),使公司主营产品黄磷价格生产成本每吨增加900元左右。
    为最大限度减少由于目录电价上涨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将加强生产组织调度,加大生产装置在丰水期、负荷低谷时间的开工利用程度,尽可能利用国家给予丰枯、峰谷时段用电价格的优惠政策,把生产成本的上涨减少到最小。
    调整后公司执行的具体电价为:
    单位:元/千瓦时
峰谷时段 低谷时段 平谷时段 高峰时段 丰枯季节 丰水季节 0.20241 0.3114 0.42039 平水季节 0.2249 0.346 0.4671 枯水季节 0.258635 0.3979 0.537165
    同时根据目前磷化工行业产品价格状况和下半年价格走势,公司主营产品黄磷价格在下半年仍会维持在较高价格,减除产品成本上涨因素,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经营业绩仍将大幅度增长。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